为将我县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彻底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实际成效,根据全省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就出租车市场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六)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八)在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九)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车辆停运学习培训7天,并按照规定上限处罚。
二、线索举报方式
大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出租车辆经营线索,举报受理将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监督举报电话:15145596477
明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明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期编辑:王丹丹
初 审:吴昕格
编 审:王珊珊
总编辑:杨士伟
总监制:乔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