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相关许可
却打起烟花爆竹的主意
妄图借此牟利
法律的红线碰了
就必须付出代价!
近日
余江公安马荃派出所
接到群众举报称
辖区有人在家中
私自出售爆竹
接到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发现新店村下坞山组
居民周某家中
存放了80件爆竹
由于周某
未能出示相关许可证
民警依法扣押涉事爆竹
并将周某传唤
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
周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
经营零售许可的情况下
以家中”办喜事“为由
从邻县大批量采购爆竹
存放在自己家中进行售卖
并从中赚取差价
目前
周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被余江公安依法
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非法储存的爆竹
已被依法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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