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悬赏公告

文摘   2025-01-29 20:36   江西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杨春旺与被执行人吴小花、洪智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31日作出的(2016)赣0602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本金9449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吴小花,女,1975年03月1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6062219750312****,住鹰潭市月湖区五洲路西湖嘉苑9栋1单元501室。

 

被执行人:洪智祺,男,1971年02月2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6062219710222****,住月湖区五洲路西湖嘉苑9栋1单元501室。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包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配合本院找到所提供的财产,按执行到位金额的3%-5%给予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

联系人:江法官

悬赏举报电话:0701-622050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有难题,上“余江发布”问政

推荐阅读↓↓

逛余江年集,感受浓浓“烟火气”

祝贺!余江3人1单位全市表扬!

AI画卷中邂逅余江非遗大年

年味儿已拉满!余江喜气洋洋迎新年
来源: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实习编辑:郑奕   编审:余爽  审签:张鹏飞

投稿邮箱:yjzb888@126.com

商务合作热线:18160704686  洪先生
重要提醒:如发现内容存在任何侵权或违规行为,欢迎及时联系~

幸福余江
余江官方主流媒体,最权威、最实用、最受欢迎的公众号。传播余江好声音,传递余江正能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