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已成新时代鲜明特征

政务   2024-11-05 18:21   青海  

开栏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我国法治政府建设阔步前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新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我国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日报》10月28日起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栏,敬请关注。

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亿象城购物中心的某粥铺负责人近期明显感觉到执法检查的频次低了不少。“以前检查人员说来就来,现在多个部门一起来,帮我全面检查,指导我们在方方面面都统一规范起来,一次性全部整改到位,让我有更多精力经营自己的小生意了。”这位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前段时间,包括粥铺在内的亿象城购物中心内70多家无堂食网络外卖餐饮店刚接受了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及姑苏生态环境局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这种检查模式最大限度防止执法扰民,进一步为企业成长营造了宽容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点滴变化折射出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实步履。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换挡提速,阔步前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系统部署,始终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的司法部,正在全面落实这一部署,在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方面努力奋进。

刀刃向内 政府自我限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场场刀刃向内、自我加压的政府革命不断向纵深发展,法治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更加规范与便利,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可触可及。

北京天安门东侧的中国国家博物馆里,收藏着来自天津市滨海新区的109枚审批公章。它们被整齐地封存在一个长方形的透明玻璃箱子里。而替代这109枚公章的则是一枚行政审批专用章。早在2014年5月,滨海新区成立全国首个“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多个单位的数百项审批职责归并到一个部门。这一枚专用章即成为政府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的重要见证者。

随着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大大激发了经营主体的活力。截至2023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1.84亿户,同比增长8.9%。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85.22平方公里的辖区面积,上市企业达213家,平均每平方公里就有超1家上市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的上市公司密度位列全国第一。其一流营商环境的背后,有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力支撑。

在这里,每一项重大决策的诞生、每一份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每一个重要行政行为的实施,都必然先经历过“来真的”“过硬的”的合法性审查。“即使否定了或者大量调整了原来的内容,我们的意见也会被采纳,这让我们感觉到真正发挥了作用,而不是走过场。”作为南山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挺对此有着切身体会。

谢挺和其他法律顾问今年在审核某城市更新政府征收项目中,发现搬迁补偿协议现有条款可能影响被搬迁人合法权益,提出调整建议后被南山区政府采纳。同时他们参与到了后续的行政调解中,在保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府项目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南山区司法局,记者看到,一个有四五个房间的套间里,坐满了法律顾问,其中既有司法局自己的工作人员,也有来自外部的律师顾问们。这种政府法律顾问集中在专门场所办公的做法在全国并不多见。

这也正是南山区探索建立法律事务集中办理机制的一个体现。“集中办理机制旨在以优化内部法律顾问团队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内外兼修’工作模式,解决全区在聘请、管理和使用外部法律顾问的突出问题。”南山区司法局局长冯文库说。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全国各地正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已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

回应期待 立法结出硕果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立法作为法治运行的起始环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有着大作为。司法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主动适应改革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为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贡献力量。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司法部坚持将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领域重大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作为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的重要任务,推动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开启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先后推动制修订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情报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为新时代筑牢国家安全防线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司法部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生态文明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推动制修订黄河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节约用水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司法部推动制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行政法规,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完成审查修改会计法、统计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法律草案,推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根据国务院部署,司法部已完成对全部现行有效600多部行政法规的集中清理,并组织开展修改和废止一些行政法规,重点清理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违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和内容。 

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是立法所向。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推动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推动出台学位法。为防控传染病,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修改传染病防治法。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数据显示,2023年,司法部共审查完成51件立法项目,同比增长96.2%。今年以来,司法部已审查完成各类立法项目39件。

强化监督 促进规范执法

徒法不能以自行。依法行政,重在法之必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坚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6年来,省、市、县、乡四级全面推进,基本实现了对各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全覆盖,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和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获得感普遍增强。

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8月发布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正在全国各地各部门加紧落实,其对于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的作用已经显现。

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已初见成效。2024年2月,司法部研究起草并报请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同时推动地方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并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

此外,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样式、首次明确综合执法队伍采用统一的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都在这一时期实现。

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受到高度重视。去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案件38.5万件,同比增长42.7%,办结35.2万件,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的案件量。

新的号角已经吹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部署。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纵深推进,一个充满生机活力、令人更加向往的全面依法治国新图景,正向我们展开。


记者手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政府建设由此驶入快车道,一路阔步前行。

回首来时路:依法行政已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和组织结构;立足新发展阶段,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执法领域里的突出问题,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等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奋进新征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已明确了我国今后一段时期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前进方向和制度脉络。相信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中,以民为本,循法而行,不断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必定能展现出新气象、实现新作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青海普法新媒体中心
审核:青法宣
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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