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人民调解中心对接,成功调处一起因故意伤害引起民事赔偿案件,双方矛盾得以彻底化解,破损的社会关系得到有效修复。
案情回顾
2022年夏天,王强(化名)回家途中偶遇李东(化名),双方因误会引发口角,期间王强将李东戳伤,经鉴定,李东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案发后王强在现场等待,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至岷县人民检察院后,经审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强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案结事未了,民事赔偿部分迟迟未达成和解,案件陷入僵局。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岷县检察院成立矛盾化解专班,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负责办理此案,承办检察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积极引导双方理性面对,在多次沟通听取双方意见后,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将案件推送至岷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在检察官和专业调解员协同配合下,双方于2024年11月18日自愿签署调解协议,为保证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调解效果,该协议经岷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最终这起历时两年之久、历经多个法律程序的故意伤害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此次调解不仅是“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运用的生动实践,更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处理涉法涉诉纠纷中的独特价值。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建设,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以检察履职尽力探寻定分止争“最优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ND
审核:周维耀
监制:陈玲萍
撰稿:陈文娟
编辑:马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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