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三个视角”
抓实“三个管理”
岷县人民检察院
前言
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遵循和实现路径,岷县人民检察院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为抓手,进一步更新检察工作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从“三个视角”出发,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从“规范化”视角抓实案件管理
办案是检察履职的主要方式,案件管理是检察业务管理的重中之重。案件管理部门立足服务与监督主责主业,着力做实案件进出口审查、流程监控、数据质量监管三项基础性工作。
案件受理审查规范化
积极发挥案件管理部门枢纽地位的优势,在案件受理方面更新理念、细化流程,守牢案件进出检察环节的“关口”。严格按照各类案件的受理标准受理案件,既立足案管人的角度进行形式审查,又站在办案检察官的角度开展初步实质审查,确保所受理案件要素齐备、规范。在送案审核方面加大力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中案卡错填、漏填、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与承办人沟通,督促承办检察官及时更正,确保案件网上流转程序完整、案卷材料规范齐备,进一步提升案件受理审查规范化水平。
流程监控实质化
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建立《岷县人民检察院流程监控工作机制》,解决流程监控形式化、浅表化的问题,避免出现突击式流程监控。积极转变重服务轻监督的工作理念,深化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形成流程监控日记和问题台账,实现监控精细化,有效整治检察办案环节的不规范情形。针对流程监控发现的不同程度问题,进行口头提示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多维度做实全流程监管。今年来,通过流程监控发现形成问题台账45条,口头提示承办人修正20余次,对办案期限超期、未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制作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15份,逐步实现流程监控实质化。
案件评查专业化
将案件质量评查列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案件季评查归档制度,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所有办结的案件,根据案件复杂难易程度,以“简单评+重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案件评查全覆盖。重视评查结果运用,实现“闭环管理”。针对评查情况,以检委会专题听取评查情况通报的方式,以上率下,不断提升对案件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面对面落实责任,点对点传递压力,坚持褒奖与惩戒并重。开通“检察官讲堂”,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既列明清单,又开出“良方”,以学促改,提升素能,实现案件办理与法律监督的双重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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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周维耀
监制:陈玲萍
撰稿:陈文娟
编辑:马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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