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周年校庆 |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教育   2024-10-12 09:00   宁夏  

为喜迎北方民族大学40周年校庆,促进法学领域理论与实务互相支撑,加强校检、校企合作,实现党建结对共建、合作互促共进,10月9日,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分别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本次签约仪式由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声,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主任温晓军出席,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黑静洁,法学院副院长施海智及三方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学院副院长赵丽主持。

会上,黑静洁致欢迎辞。他指出,此次签约仪式意义重大,其一,正值北方民族大学40周年校庆之际,签约方代表均为我院校友,这是法学院杰出校友回馈母校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二,合作协议框架签订,是法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内涵式教育发展的重要见证。他希望以合作为契机,不断健全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和院校指导体制机制,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党建,搭建起校检、校企全方位合作平台。

肖声在致辞中表示,非常有幸在校庆之际,作为校友回到母校,代表单位促成此次合作。通过检校共建这种良性互动与合作,聚焦检察工作基础理论和实践难题,可以实现借力引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和理论指导作用,有利于提升检察理论研究质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引,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同时,融入党建工作,保证检察工作在正确轨道上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她希望,下一步双方能凝聚好合作共识,深化合作关系,不断探索创新合作模式,推动学术资源和司法资源深度融合,实现人才共育、难题共克、成果共享。

温晓军在致辞中提出,感谢学校、学院的辛勤栽培,让自己成长为一名法律人。法学院作为北方民族大学最初创建三大院系之一,为社会培养了大量法律人才,他希望通过此次校企合作,双方将携手开展教学研究和法务实践,共享学术资源与司法资源,共创现代化法治人才培养新局面。把校企合作这个平台用好用足,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法律事业汇聚新动能。

最后,黑静洁作为校方代表,分别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代表肖声、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代表温晓军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向双方授予“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牌匾。

此外,三方还共同观看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宣传片,参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宣传墙,并与其他校友一同参加校友座谈会,深入感悟了法学院发展历程与辉煌成就。

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离不开优秀校友对母校的回馈,促成了双方合作共建的关系,搭建了法学院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新平台,为学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科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内涵式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注入了新动力。


   供稿/供图:韩昊彤 董婧

           编辑:王于丹

           校对:孙德驹 马文 

           初审:田王丽

           复审:黑静洁    

           终审:哈斯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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