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22]69号)、《海滨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公开招聘员额制人员工作实施办法》(津滨海医〔2021〕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员额制高层次人才4名。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3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4年9月29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站(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滨海新海滨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tjhbrmyy.cn)、天津市滨海新海滨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hbrmyyrsk@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职位-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后需电话确认。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给予回复。
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13日16:00至11月1日16:00。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出具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另需提供本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网上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PDF扫描件)。
六、考核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对本人从事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有关证件、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反映科研能力水平及专业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采取答辩形式,与应聘人员就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核组将各考核指标量化成分值,结合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考核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由专家考核组再次进行考核,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