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12月1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www.tmu.edu.cn/rsc/2740/list.htm)、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专栏(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49)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0:00至2024年12月27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须知,报名须知将与招聘方案同时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49)发布。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联系部门:人事科
联系人:付老师、张老师
报名邮箱:ydkqzp2018@163.com
(二)资格初审
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在报到环节核查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最迟于资格复审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49)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最迟于资格复审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49)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考核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旨在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最迟于现场考核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49)发布。
现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现场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