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第一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1月6日—1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邮编):和平区烟台道80号(300040)
电话:2319531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委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劳务派遣制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原标题: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委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劳务派遣制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29412436ccc34b689d96725e51ef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