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太平镇大布村村庄规划修编的批复
诏政综〔2024〕143号
太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诏安县太平镇大布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请示》(诏太政〔2024〕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提交的《诏安县太平镇大布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
二、村庄规划是今后村庄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修编后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规划批准后,由你镇负责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应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规划实施要实事求是,在不违背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改,如遇政策法规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