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2025年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已于12月1日开始
纳税人可通过
个人所得税App
(以下简称“个税App”)
确认2025年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
具体怎么操作?
快往下看
↓↓↓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子女教育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
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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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刘湘明
校核丨赵盼盼 校对丨邬晨曦
编辑丨胡佳丹
来源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