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开发“妈妈岗”。
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适宜、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设置为“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
二、建立用人单位名录。
对设有“妈妈岗”的用人单位,区、街人力资源和劳动部门要引导用人单位在为“妈妈岗”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时,主动申明相关岗位为“妈妈岗”,并建立统一名录,在辖区就业公共服务专区公布。
三、丰富就业服务供给。
畅通“妈妈岗”招聘求职信息收集、发布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帮助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育儿妇女实现就业。倡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妈妈岗”提供公益对接服务。
四、提供创业服务支持。
依托巾帼创业创新实践站,对有创业意愿的育儿妇女,给予租金支持、创业指导、孵化赋能、公益服务、交流合作等一站式服务。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链接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资源,加强育儿妇女在电商直播、母婴护理、手工技能、家政服务等方面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多样化、实用性强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六、营造生育友好工作环境。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企业配套建立母婴室、托育场所等妇女儿童活动服务阵地,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降低养育成本。
七、完善劳动权益保障。
加强对“妈妈岗”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育儿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确保育儿妇女在职业发展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八、择优推荐先进典型。
推荐积极性高、实施效果突出、带动作用显著、形成一定规模的用人单位申报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认定。
九、加强社会宣传倡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强对“妈妈岗”就业政策、社会观念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引导用人单位、个人参与,共同营造有利于育儿妇女充分就业的良好氛围。
十、强化组织实施。
区妇联、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要把推广“妈妈岗”就业模式作为支持女性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政策扶持、创新激励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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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刘湘明
校核丨赵盼盼 校对丨邬晨曦
编辑丨胡佳丹
来源丨宝安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