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李声腾等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
个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平安宜宾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社会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宜宾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对李声腾等有突出表现的2名见义勇为个人、2个见义勇为群体授予“宜宾市见义勇为勇士”“宜宾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并给予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贵品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内生动力,加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宜宾发展新篇章凝聚磅礴力量!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李声腾 叙州区柏溪街道翠河村村民
李德全 高县文江镇柳湖社区居民
(一)于兴海、于淼、吴永会见义勇为群体
于兴海 三江新区宋家镇南华社区居民
于 淼 三江新区宋家镇南华社区居民
吴永会 三江新区宋家镇南华社区居民
(二)叶鹏等8人见义勇为群体
叶 鹏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三官殿社区居民
刘亚鹏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银鹤村村民
李 力 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道向阳街社区居民
郭克勤 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鸿鹤坝社区居民
张 杰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麒麟村村民
王华强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三合社区村村民
杨小兰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三合社区村村民
叶宏才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三合社区村村民
来源丨宜宾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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