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涵江区发布了公告编号“涵拟征地安置公告〔2025〕1号”,旨在为莆田第七中学的扩建工程征收集体土地。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帮助大家深入了解公告的基本信息,以便相关权利人能够积极参与和维护自身权益。
本次公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施涵江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征收的土地将用于莆田第七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属于Z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需要。
公告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并符合该法第45条的规定。补偿安置方案由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共同拟定,确保方案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拟征收土地信息
本次征收的土地位于涵江区梧塘镇东福居委会,涉及的集体土地总面积为0.2720公顷。具体地类及面积如下:
- 水田:0.2644公顷
- 农村道路:0.0065公顷
- 沟渠:0.0006公顷
- 田坎:0.0005公顷
此外,另拟征收的土地面积为0.0076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东福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具体地类包括农村道路、沟渠和田坎。这些信息对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来说至关重要,关系到他们的合法权益。
补偿标准
关于补偿标准,公告中明确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依据。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梧塘镇东福居委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9万元/公顷。
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计算,耕地的调整系数为1.0,其他农用地为0.65。
对于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的补偿,依据《莆田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和《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安置途径
在补偿方式上,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将采用货币补偿的形式。对于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将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此次征收涉及的农业人口需要安置44人,其中劳动力人口为24人。安置补助费将发放给44人,社会保障安置的人员为41人。
依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莆田市人民Z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这些安置措施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
异议反馈
在公告中,拟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按照《村民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的意见,并研究决定。
反馈主体包括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相关人员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塘镇人民Z府提出异议或申请听证。这一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了表达意见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确保征收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补偿登记
补偿登记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梧塘镇人民Z府办理补偿登记。这一登记过程是确保权利人能够及时获得补偿的重要环节。
土地征收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过程,涉及到每一个农民集体的权益和未来发展。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建议所有相关权利人认真对待此次公告,积极参与意见反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通过共同努力,推动莆田第七中学扩建项目的顺利进行,为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希望大家在这一过程中,能够充分理解政策,积极参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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