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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
公布了当前最新进展
东丽院区建成后将会
更好的满足东丽区和
河东区等人群的医疗需求
现在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建设详情吧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项目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医疗管理楼等8处施工区域封顶。目前已开始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业需求,进一步促进临床实验和成果转化。整体预计在2026年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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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项目占地128.39亩,总建筑面积260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8500㎡,地下建筑面积约92000㎡,总投资额29.46亿元,共建设三大单体板块,其中门急诊住院综合楼为最大单体建筑,主楼9层,裙房4层,建筑高度40.6m,建筑面积241396㎡,主要包含门诊、急诊、医技及住院健康体检、科研、教学等功能。另外两个板块分别为5层平疫结合楼和医疗管理综合楼及部分附属楼。项目运营后,可增加床位1200张,预计门诊接待量6000人次/天。
三中心医院“一院两址”的优质医疗资源将辐射河东、东丽区约173万常住人口。同时,新院区比邻快速路,可服务滨海新区299万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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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天津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正在建设外
前段时间天津新增了一家儿童医院
还不清楚的朋友来看看吧
天津市儿童医院滨海展望院区坐落于滨海新区展望路2号。
为了让孩子们消除进入医院的恐慌感,这里延续了北辰龙岩和河西马场的童话风格,一期为“森林王国”,长颈鹿、椰子树……给人一种轻松活泼的感觉。二期为“海洋世界”,目前正在筹建中。
该院区定位为“儿科医疗体验区”,实行预约制,设置儿童保健科,涵盖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儿童康复专业。设置小儿健康体检及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小儿健康体检和健康科普宣传、就医体验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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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医院相关内容外
现在天津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还正在进行中
小编这里是为大家整理好了
居民医保缴费入口、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等相关内容
快来看看吧
(一)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103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400元,享受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
(二)各级各类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新生儿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400元,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三)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四)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年40元。其他重度残疾人中的居民(成年),可自行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再享受定额资助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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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天津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可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天津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即可获取线上参保登记办理入口及线上缴费入口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惠民报销政策,参保人员与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门(急)诊倾斜报销政策。
图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二)居民大病保险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门(急)诊、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普通人群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图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三)医疗救助
2025年,医疗救助对象按照以下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门诊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等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比例和限额给予门诊救助。
救助标准为: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50%,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救助限额为特困人员1000元,其他救助对象400元。
❖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天津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比例给予住院救助。
救助标准为: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为75%、70%;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住院救助起付线标准按照上年度发布的天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确定,救助比例为65%。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住院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1万元,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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