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变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及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呢?一起来看这里吧!
如未签订三方协议账户,点击【变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后点击【提交】。
如已签订三方协议账户,只可选择修改【首选缴税账户】、【一般退税账户】和【批扣标志】。
如需要变更的账户为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监控账户,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可选择修改首选缴税账户、一般退税账户。
如需要变更的账户为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监控账户,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可选择修改首选缴税账户、一般退税账户、批扣标志。
如未签订三方协议账户,点击【变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后点击【提交】。
当自然人同一个银行账户签订一次三方时进行变更。点击【变更】,只可修改【首选缴税账户】、【一般退税账户】和【批扣标志】后提交。
当自然人同一个银行账户签订两次或两次以上三方时进行变更。
① 选择需变更的账户,变更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② 变更三方,点击【查看三方协议】。选择需要变更三方协议,若是三方协议状态为未验证状态则需先验证后才可变更,变更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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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提交后跳转到成功界面。
(一)
已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户,可变更的信息有哪些?
答:已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户
企业可变更的信息
包括首选缴税账户、一般退税账户标识和批扣标志;
自然人可变更的信息
包括首选缴税账户、一般退税账户标识和签订税务机关。
(二)
我已签订三方后,想要变更批扣标志、首选缴税账户、一般退税账户标识之外的其他信息,应当如何操作?
答:您可选择新增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或将已签订的三方协议终止后,进入【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修改银行账户信息,新增或修改后根据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即可。
供稿: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排版: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天津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