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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吉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现场调查,充分利用公平交易的市场规则,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成功调解一起因购置家具引起的纠纷,情绪对抗激烈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耐心调解、疏导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
2024年7月19日,马先生在蒋女士经营的家居店选购了沙发等价值20000元的家具,并支付了10000元货款。后因家居店配送的家具与其选购的样品之间因款式、质量差异拒收货物,双方发生争议,蒋女士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梳理卷宗材料、询问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及双方争议焦点后,为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并未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处理,而是先到被告家中查看沙发样式及型号,后又到原告经营的家居店查看样品。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组织调解,并向当事人释明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分析了判决可能带来的后果,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重新选择自己满意的沙发,被告当场支付了剩余款项,原告还向被告赠送了三把椅子,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供稿 || 马晓梅
编辑 || 周亚静
审核 || 郭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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