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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核识别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对案件的初步筛选和分类。在案件阅核阶段,由院庭长对可能涉及众多当事人的案件进行标记,并上报给主管院长进行进一步的阅核,如果同类案件数量达到3个以上,那么这些案件会被认为是关联案件、系列案件或涉众案件,并进入后续的处理流程。
“阅核识别+集中调解”的工作机制是西吉县人民法院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它不仅能够帮助法院更好地识别和处理涉众案件,还能够根据典型案件阅核结果,把握类案的特点和难点,从而制定出更加有效的类案集中调解方案,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提升法官的调解能力,这种工作机制的实施,对于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以来,西吉县人民法院通过这一机制成功化解了252件案件,其中劳务合同纠纷30件,调解标的13万元已全部履行到位,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192件,第一批约定给付租金已履行到位,化解涉27个村委会合同纠纷60件,调解标的216万余元,已履行到位16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西吉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阅核识别,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总结类案规律,分析高发诱因,向有关单位制发司法建议,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案件阅核与司法建议的结合在提升审判质效、促进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院庭长的阅核,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案件质量,而司法建议则能够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共同推动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2024以来,西吉县人民法院针对案件阅核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11件,促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案件阅核制要求院庭长对案件实体和程序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对裁判文书的质量把关,确保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格式、质量等方面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标准。当院庭长在阅核过程中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或对案件处理意见出现分歧时,以及阅核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疑难法律问题均可以报请院长提请审委会进行讨论和研究和总结,制定指导性的意见或规则,为法官在审判类似案件时提供参考,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提高整体案件质量。同时审委会根据法官办案质效有针对性地适时调整阅核范围,不断提升案件阅核的效能。
“阅核识别+审委会”的模式是提升案件质效的有效手段。通过院庭长的阅核和审委会的专业指导,可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从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针对案件阅核过程中发现的疑难复杂案件或者对案件处理意见出现分歧报请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25件,共性问题报请院长提请审委会进行总结和研究5次,提升了案件质量,统一了裁判标准,降低了案件上诉率。
供稿 || 刘海燕
编辑 || 周亚静
审核 || 郭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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