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林护发〔2024〕15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函》(宁林办函〔2021〕42号)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3〕221号)文件精神,需猎捕西吉县域内成年(40公斤以上)野猪300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现对项目的捕猎队伍和无害化处理队伍进行公开报名遴选。
本项目计划猎捕西吉县域内成年(40公斤以上)野猪300头,每头补偿2400元,经费预算为72万元;无害化处理成年(40公斤以上)野猪300头,每头200元,经费预算为6万元。1.具体猎捕区域:全县19个乡镇集体林区和9个国有林场林区(火石寨自然保护区不在猎捕区域)。2.猎捕数量:猎捕成年(40公斤以上)野猪300头。3.猎捕对象:猎捕对象为野猪,不得对猎捕区域其他野生动物进行猎捕。4.捕猎工具:要求猎捕队伍必须配备无人机、红外相机、猎犬10只以上、猎夹、军工刀数把、铁网、防护服等工具。5.捕猎方法:根据猎捕野猪工作的安全性,将采取投食诱捕、围网、笼捕、猎犬猎捕等方法。要求猎捕的每头野猪必须要有现场视频和拍照(照片要显示自动生成的时间、地点、经纬度)资料,同时填写猎捕工作日志。1.无害化处理地点:无害化处理掩埋位置选择在月亮山林场张家洼护林点,填埋坑深度为4米的长方形坑,用塑料棚膜将坑底及四周衬好,防止腐烂液体渗漏,再在坑底铺10厘米一层烧碱或生石灰,用2米高铁丝网围栏围住,设置进出口1处。2.无害化处理方法:每批野猪猎捕结束,将野猪交到指定地点核查验收后,由猎捕队伍运往集中填埋位置,无害化处理队伍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填埋时需在野猪全身撒一层烧碱或生石灰,填土掩埋厚度50厘米。每次无害化深埋处理时必须有现场视频和照片(照片要显示自动生成的时间、地点、经纬度)。(1)本次推荐要求捕猎队伍和无害化处理队伍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0-60岁之间,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2)参与遴选的捕猎队伍和无害化处理队伍将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捕猎工具及设备证明相关材料等密封后,于2024年9月28日前送西吉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保护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