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长春市农村供水条例(草案)》《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粮食产能建设情况、科技产业园建设情况、全市民族工作情况、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王志厚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长春市农村供水条例》《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
会议期间,王志厚主持召开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副市长朱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贵利,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初审:李莹莹
复审:韩宇希
终审:王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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