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的解读,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只会制造问题
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解读,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解读,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协议、合同中的要求,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发现安全问题未督促整改,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并不一定就属于你
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解读,企业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或者到期未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去赌另一个不确定性
根据应急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企业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挺瘆人的
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解读,企业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这样的事从未发生
我们所以心存侥幸
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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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应急与管理
核稿:蒋黎明、周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