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依据沈阳市《全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攻坚突破专项考核2024年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沈北新区教育督导室2024年11月11日--15日对街道“控辍保学”“幸福教育进社区(村屯)”两项工作进行考核。
沈北新区自2018年在全市首创“对街道督导”机制以来,已连续7年组织开展。沈北新区教育督导室积极探索如何对街道进行教育督导评价,完善对街道督导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评估指标”作操作层面的细化。一是明确职责。加强对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省、市、区教育大会精神,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也是落实沈阳市“一法一条例”对街道履行教育法定职责工作的有效推进。二是奖惩问责。建立教育目标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年督导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街道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评估体系,并作为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通过开展督导,各街道形成了各尽其责、各尽其力,为教育办实事的良好局面,促进了街道等部门履行教育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推动了区域教育优质发展。
供稿:沈北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编辑:张锦屏
校对:刘芳
审核:石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