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获悉,因事故造成1人死亡,近期,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据介绍,今年6月13日上午,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低温省煤器永久平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5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未配置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长期借调,未在岗;对外包单位监管不到位,未建立分包商管理台账,管理人员不掌握分包单位情况,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风险研判分析、现场安全确认流于形式,导致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责任。
据悉,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乐东县莺歌海镇国电西南部电厂。针对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1月15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椰网/海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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