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14时许,保亭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将某小区停车杆掰断。接警后,城镇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调查。
经查,11月8日24时许,刘某和庄某到县城某小区停车收费卡口时,因停车场收费卡口一直无法识别车牌号,于是刘某让庄某将停车杆抬起来让车出去,庄某下车将停车杆抬起后,停车杆突然断裂掉在地上,庄某便回到车上,刘某担心开车时会压到停车杆,便开车前往其他停车收费卡口,到了新出口,刘某害怕车牌号被卡口识别,于是直接下车将停车杆抬起,导致出口道闸损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刘某和庄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公安提醒
请广大市民朋友爱护公共财物,安装小区出入口车辆闸杆是管理小区进出车辆及人员信息、维护小区治安秩序、减少防盗抢案件的重要措施,切勿因个人利益随意损毁、移动、破坏。
来源:保亭警方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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