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共享电动自行车,大家不会陌生。早先,我们栏目也不止一次关注过市区、校园等场所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带来的系列管理问题。而最近,有市民朋友又注意到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踪迹,与此相伴,相关问题也死灰复燃。
“大概有十几辆,就放在红城湖五公祠这一块;类似于身边这辆,它是没有牌照的,谁都可以扫,就担心有一些未满16周岁的人私自骑车上路,不安全。怀疑肯定是有人投放在某一块区域,这么大批之前是没有的。”
海口居民 潘先生:
记者在海口红城湖路附近注意到,在道路一侧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里,分散停有至少6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身上写着“小黄驴科技”字样,有的还贴上400开头的客服电话。记者还看到,所有车辆未安装后视镜,无车牌,个别共享电动自行车前框内未放置安全头盔。因为这些车辆大多停放在茶店门前,记者也进店询问车辆的来源。
据茶店工作人员介绍,店门前的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是最近几天才出现的,至于是谁把它们骑来或放置在这的,他们并不清楚。事实上,他们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骑行安全也有担忧。
“肯定有危险;没有后视镜,你经常变道的时候,后面的骑车没反应过来,直接撞上去了。”
记者在现场等待了半个小时,并未看到有人骑走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记者扫描车身上张贴的二维码后,手机显示出一款名为“小黄驴”的小程序,记者注意到,除了显示所在定位外,地图上还用蓝色圈出大片区域,当中包含琼山、龙华、秀英等区的部分城区范围。记者现场拨打了车头张贴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蓝色区域内都是共享电动自行车可骑行的范围。
“蓝色线内就是可骑行范围,现在是允许投放的。”而对于投放的数量,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而当记者半小时后再次拨打电话并表明身份后,客服人员又换了一种说法。“投放区域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有商讨过的。”对于记者提问的,没有牌照是否可以上路行驶,客服人员称他们不清楚,可以帮忙转接。
而后,另外一名客服人员接听了电话。
客服人员:海口我们现在有人做(投放)了。
记者:交警、综合行政执法,没有人说过可以在市区里投放共享电动车,想问一下咱们是跟哪个部门,跟谁协调过?
客服人员:我们那边是跟商合作的,有合作商帮我们搞定这些事情。
记者:他搞定谁?搞定职能部门吗?
客服人员:这个我要咨询一下。
记者:咱们合作商是哪家单位?
客服人员:我要去问一下。
记者:在本地有办公单位的话,我们可以去办公单位。
客服人员:可以,我们咨询一下再回答您好吧。
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接到其回复。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5名执法人员到场后,将所有停放在路边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抬上货车,进行暂扣。
“前几年投放的时候我们也说过,不允许投放这种共享(电动)车,影响不安全的隐患;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投放共享电动车到各个道路和辖区。作为我们执法部门这边,以后对共享电动车加大力度巡查,一发现就现场暂扣,由我们单位负责叫企业公司负责人过来,把投放的共享(电动)车收集回去。”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副组长:
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性遭吐槽
执法部门将约谈相关单位
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究竟是如何被投放到海口市区的,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们栏目早先曾不止一次关注过,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多个场所被投放的情况。那么,那些曾经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集中区域目前情况如何,相关职能部门又会如何更好保障市民朋友的骑行安全呢?
26号下午,记者走访了桂林洋大学城在内的部分场所和路段,并没有看到在道路上行驶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不过,在部分校园内有学生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现象。交警部门表示,学校内部道路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在校内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需由校方管理。
部分高校学生表示,即便在校园内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依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记者从一所高校了解到,学校中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由一家运营公司负责管理,通过系统设定骑行区域,只要出了校门系统就会自动锁电。而记者看到,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被停放在了校门外的人行道旁。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不排除点位漂移、信号等问题,导致个别学生将车辆骑出校园一段距离后锁电。
“一辆半辆这个可能是学生的个人行为;下一步我们要查处未悬挂号牌,到学校里面宣传教育为主。”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东联勤工作站四中队 辅警 王国蕊:
运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会向公司申请,调查这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动轨迹。
此外,交警部门介绍,桂林洋大学城是禁止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重要宣传区域,且主要针对大一新生等重点宣传教育对象。
“共享的很多人在使用,如果企业不能做到及时地进行车辆零部件的保养,可能存在比如车辆上的一些零配件,比如说刹车、制动的问题,会有损坏;后视镜它也没有装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再者你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车辆无牌上路的话,对于一些事故后续处理我们也不好找。无牌上路我们按规定处理处罚50元;我们现场也可以看到它这个帽子,不是正规的3C认证的,发生事故的话不是很好地能够保护到咱们的头部。”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三中队 辅警 陈积炜:
此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还表示,针对近期市区内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他们将采取进一步措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按照最近一两个月,投放共享电动车又开始冒头,数量太多。下一步我们会联合交警和我们执法部门进行整治,约谈相关负责单位,杜绝投放这种共享电动车。”
记者:贾云天、高天阳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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