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4-11-20 15:00   山东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知识产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规程》(青市监字〔2022〕58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青岛市专利创造(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和国防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通过PCT途径取得国外授权职务发明专利10件的予以补助(含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不含非专利实质审查国家),每增加1件提高相应补助。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授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资助。

(二)国防专利:授权公告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取得国防专利10件的予以补助,每增加1件提高相应补助。



二、资助申报



(一)申报方式

1.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选择“青岛市2024年度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项目”,在线填写青岛市2024年度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申请表并依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国防专利申报依保密规定,通过保密渠道办理。申报材料由专人在青岛市国防专利受理窗口提交。

3.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用户要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和结果,如审核不通过,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

(二)申报材料

1.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需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PCT国际公布文本扉页、国外发明专利证书和相关专利审查机构发布的专利授权公告著录项目页的扫描件,及对应的中文译本。

2.国防专利资助,需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保密要求的国防专利证书扫描件复印件、《青岛市2024年度国防专利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3)纸质件和电子版。

3.对于共同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必须是青岛的企事业单位,应指定第一专利权人办理资助手续,并填写上传《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领取委托书》(附件1)。

4.凡申报资助资金的单位,均需填写上传《申报、领取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整个申报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需提供其他材料,另行通知。

6..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1.每个资助项目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只能申请一次,审核人员驳回后,用户只能在原申请信息中修改补正。

2.用户无法修改已提交的资助申请信息,需审核人员驳回后修改。

3.为保证资金顺利到账,请申报单位务必保证所填写的申报单位名称、银行户名、开户行(具体到**银行**支行**分理处)、账号准确无误。申报单位与银行户名必须一致。



三、资助的受理、审核与汇总



(一)受理

1.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人负责受理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请。

2.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请务必于截止日期前申报,逾期视同放弃)。

3.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的。

(2)重要信息填写不全的:如专利号、收款人户名、账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填写不详,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户名等信息填写不准确,申报人名称与银行户名不一致等。(3)字迹不清楚或涂改的证明材料。

(4)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的。

(5)专利权有争议的。

(二)审核

1.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初审。

2.区市局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单位进行审核。

(三)汇总

1.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受理、初审通过的《青岛市2024年度国防专利资助项目申请表》(纸质件和电子版)、国防专利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市局。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由青岛政策通平台根据审核结果生成汇总信息。



四、资助的公示



市局对汇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编制《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资助项目表》,在市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驻青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省级、市级或区级的一次性资助,青岛的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市级或区级的一次性资助,不得多级资助。

(二)单位的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要申报人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变更说明、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名称变更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时报送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转账过程中,因申请人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资金无法拨付的,按自动放弃资助处理。

(三)对审批公示的资助项目与金额有质疑的,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向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确有错误或者不实的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更正、处理。

(四)申请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据。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于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资格。


附件:

1.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领取委托书

2.申报、领取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诚信承诺书

3.青岛市2024年度国防专利资助项目申请表

4.青岛政策通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国防专利申报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崂山湾大厦14楼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82882062,  联系人:赵倩雯;

国外专利申报网址: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 技术支持电话:85017188;

市市场监管局产权促进处联系人:郝天熙  联系电话:85730590)





附件

1

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领取委托书

申报、领取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2024年度国防专利资助项目申请表




2

青岛政策通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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