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精细科学监管

政务   2024-11-04 18:14   山东  

今年以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精细科学监管制度,通过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加快构建精细科学监管模式,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全面收集日常监管、抽样检验、行政处罚等情况,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行政相对人的生产经营风险进行分类,实现监测预警,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国家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求,依托归集的信息和指标体系,将行政相对人按照信用风险从低到高自动分为A(信用风险低)、B(信用风险一般)、C(信用风险较高)、D(信用风险高)四类,定期动态更新。对上述企业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升监管靶向性和有效性。



对市场主体按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信用风险低)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信用风险一般)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信用风险高)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对重点市场违法行为实施触发式监管


对被监管市场行为按危险、危害程度实施分类监管,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和手段,从而实现科学精准监管。对重点违法行为列入触发式监管红线清单管理,严管重罚。对一般轻违法行为,采取“沙盒监管”,执行轻罚免罚政策。制定并公布市场监管领域“触发式”监管红线清单,企业在未实施监管红线清单所列行为的情况下,除处理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已列入定期和“双随机”检查计划、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外,各监管部门不得随意对企业实施检查,不得随意对企业采取监管措施。企业实施监管红线清单所列行为的,各监管部门依法将违法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实施检查,并采取相应严格监管措施。在今年开展的2592户市场主体抽查中,对D类市场主体抽查比例达100%,问题发现率同比增长48.1%,逐步形成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良性监管态势。通过信用数据共享,对160个抽查事项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抽查比例达到51.54%,有效解决了“重复监管”问题。

落实轻微不罚、首过免罚制度,推行柔性执法模式


制定并公布轻微行为不罚免罚清单,在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坚决杜绝机械执法,对违法行为的主观过错、情节轻重、危害后果、改正效果进行综合考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今年来共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立案165起,立案后作出不予处罚38起。率先落实两书同达工作,保障失信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减少失信成本,依规提前撤销处罚公示10起,今年以来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5817户(次),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户。



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被监管市场主体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级监管,对被监管市场行为按危险、危害程度实施分级监管,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和手段,逐步实现了科学精准监管。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解决了过去市场监管中平均用力、不分主次的现象,最大限度的实现了靶向性监管、手术刀式的精准执法,从而提高了有限监管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

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冷静应对、理性维权,可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及时拨打82206925(法定工作日)或82206900(法定节假日)反映,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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