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受理的“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许可”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以后企业网上办理相关业务,上传电子版证书即可。除特别需要外,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许可进度-电子证照”栏目下载(下载位置和证书正本样式见下图),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我的证照”栏目进行申领以获取电子证照正副本信息或自行打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自行打印的纸质证书与省药监局印制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此前已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申请人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531-51795113、51795114。如需打印纸质证书,可联系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联系电话:0532-66200355。
来源:青岛市场监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冷静应对、理性维权,可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及时拨打82206925(法定工作日)或82206900(法定节假日)反映,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