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木杆法庭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案件中,积极采取措施,成功督促当事人提前履行抚养费义务。
案件回溯至2021年,吴某与罗某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罗某每月支付未成年孩子抚养费1200元。但离婚后吴某多次向罗某讨要抚养费,罗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导致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吴某向法院起诉罗某。
木杆法庭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解。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双方情况,并从情、理、法等多方面进行劝解和指导。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罗某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抚养费义务,将抚养费分两次支付,提前履行20000元抚养费。
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夫妻离婚后对于子女探望以及抚养费的纷争,看似是大人间的矛盾,实际上最后受伤的是孩子。父母双方离婚后应以子女利益为重,以更加包容、理解的心态处理分歧,减少对抗,为孩子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共同守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