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辱骂他人!罚!
近日
陈某某两兄弟及妻子
在人数104人的村微信群内
疯狂输出
一直辱骂村社工作人员
言语粗俗不堪、影响恶劣
最终双双进了派出所
接警后寿山派出所民警
立即展开调查及时固定证据
四人对其在微信群内
公然辱骂村社工作人员的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兄弟
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对其二人妻子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有些人觉得在微信、抖音
发发牢骚、骂骂人
没有什么大不了
事实未必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祸从口出 不可不慎
近期因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
公然侮辱他人者
均已被行政拘留、或予以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文明上网
多点理性、少点冲动
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
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