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24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10月25日任期届满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具体名单如下:
姜静、何良慧、陈绪梅、黄全盛、王世海、尹安嬉、孙睿、钟勇翔、郑光闪、胡大会、赵朝磊、张露珠、钟玲玲、吴颜、王娜、甘华文、王婵媛、卓明富、杨际清、邱明坚、陈贤旺、黄国锋、刘清平、王业珍。
特此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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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琼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