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公司破产

时事   2024-11-23 21:08   安徽  

关于安徽嘉瑞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

招募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公告

苏滁律师嘉瑞预破重整(2024)003号

      

安徽嘉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受理安徽嘉瑞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11月8日指定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嘉瑞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预重整案件临时管理人。因破产预重整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嘉瑞公司的基本情况

嘉瑞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注册成立,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站前路666号义乌国际小商品城8号楼105、108、109、205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MA2NKK8E03,法定代表人宋卫松。嘉瑞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南京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范围

具体以现场为准,意向报名机构可至我单位或嘉瑞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三、竞聘机构资格条件

1.竞聘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应单独申报、单独遴选,不接受联合申报);

2.竞聘机构应具备履行工程造价鉴定事务必须的人员配置与专业技术能力;

3.竞聘机构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近三年内具备企业破产案件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经验;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工作内容

对嘉瑞公司所涉及的相关工程进行鉴定,工程造价鉴定工作成果需要满足破产预重整及可能的重整工作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项目现有规划设计等资料及后期需求,对续建成本进行测算,并出具咨询报告;

2.对于项目已建部分存在结算争议的合同进行相应的造价鉴定,并出具造价鉴定报告;

3.列席相关会议,根据需要就各类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4.向我单位提供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并完成我单位交办的其他专业工作。


五、费用支付

1.本项目因对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工程造价鉴定报告过期后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我单位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含税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无预付费用。

4. 特别说明:若预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且我单位继续担任管理人的,为促成工作效率与质量,我单位将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报告,原则上尽量促成对入选机构及服务费用在破产重整等程序中的确认。但相关款项的支付事宜,须基于我单位作为管理人有权开展相关款项支付之前提,若我单位后续未获得款项支付之权限,相关款项存在无法支付之可能。虽届时我单位将向有关单位报告与协调,极力为入选机构争取服务费用,但我单位目前无法对费用支付作出任何承诺。报名机构须明确本案存在无法完成款项支付之可能,并自行承担其中的全部风险。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时(以收到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62号蓝天办公楼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三楼;

3.联系人:曾小菊, 15385083315,电子邮箱:daisytsang@foxmail.com。


七、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意向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机构介绍与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获奖情况等);

4.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次工作的人员工程造价鉴定相关资质证书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破产项目经验及相应资料、本项目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服务承诺等);

5.报价单(按固定总价报价,为含税价,差旅费、打印费等均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我单位不承担相关费用);

6.报名单位已被编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如有);

7.报名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我单位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6)列席相关会议并接受政府、法院及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的调整;

上述报名材料需要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封面应加盖竞聘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提交,封套上写明:1.报名机构名称,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名称;3.标明“请勿在2024年11月25日17时之前启封”字样。并在2024年11月25日17时至2024年11月25日18时将扫描版发送PDF文档至联系人邮箱。竞聘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我单位有权不予接收。


竞聘机构应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之前向我单位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如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竞聘机构应考虑邮寄时间,我单位以实际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接受全椒县人民政府、政府专班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我单位综合评定后决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我单位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4.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我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鉴定的,我单位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我单位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本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即使在报价后,我单位有权随时取消本次招募,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公告中所列嘉瑞公司的基本情况,供意向报名机构参考,不视为我单位的承诺;

8.对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我单位享有。


安徽嘉瑞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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