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地通知!最高补贴5万元!

时事   2024-11-16 15:37   安徽  




关于印发《天长市旧房装修

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493号》和《滁州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建计〔2024〕36号)精神,充分发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作用,促进我市旧房装修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市住建局和发改委、财政局制定了《天长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长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



天长市旧房装修领域
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标准


对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20%给予补贴,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给予补贴,公租房和公有老旧房屋的装修改造每个项目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改造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补贴对象


本细则所称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有老旧房屋是指产权属于国有的直管公房和公益类房屋建筑(办公用房除外);城镇老旧住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内因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镇住房。


 补贴范围


旧房装修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房屋的外墙、幕墙、屋顶翻新保温;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燃气自动报警和安全保护装置、消防设施、建筑节能等装修改造和增设安装智慧安防等。


补贴时间


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当年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的项目以及新开工的项目予以补贴,确保项目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并当年使用完毕。


补贴申请程序


拟申请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装修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及时向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拟申请城镇老旧住房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及时向属地街道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街道办事处收到申报信息后,进行现场勘察,对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15日内补正有关信息重新申请。


补贴相关要求


本次补贴实行先到先得,上限管理,如中央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将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补贴咨询电话


备注:请申请人先行到房屋所在地的属地社区领取并填报资金申请表。


来源: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长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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