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短途轻量货物运输
电动三四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有不少人
把电动三四轮车当“万能车”
却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案例一
车辆编号:大墅镇2176
车主姓名:王**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09日
违法地点:S326省道全椒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面对面警示宣教
案例二
车辆编号:无车牌
车主姓名:夏**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违法地点:全椒县老观陈路与晴霄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三
车辆编号:范岗1706
车主姓名:赵**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0日
违法地点:S319省道定远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四
车辆编号:红心镇02582
车主姓名:杜**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凤阳县S319省道与红梅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乘车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五
车辆编号:小溪河镇07387
车主姓名:刘**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凤阳县S319省道与红梅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六
车辆编号:桥头镇05231
车主姓名:李**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违法地点:明光市宝龙村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曝光不是目的
我们更希望当事人
以及其他交通安全参与者
意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
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来源: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