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车辆被抓拍,交警找上门!

时事   2024-11-18 17:42   安徽  

对于短途轻量货物运输

电动三四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有不少人

把电动三四轮车当“万能车”

却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案例一

车辆编号:大墅镇2176

车主姓名:**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09日

违法地点:S326省道全椒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面对面警示宣教



案例二

车辆编号:无车牌

车主姓名:夏**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违法地点:全椒县老观陈路与晴霄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三

车辆编号:范岗1706

车主姓名:赵**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0日

违法地点:S319省道定远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四

车辆编号:红心镇02582

车主姓名:杜**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凤阳县S319省道与红梅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乘车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五

车辆编号:小溪河镇07387

车主姓名:刘**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凤阳县S319省道与红梅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六

车辆编号:桥头镇05231

车主姓名:李**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违法地点:明光市宝龙村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曝光不是目的

我们更希望当事人

以及其他交通安全参与者

意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

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滁州交警提示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
不是载人!
便捷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在驾驶三四轮电动车出行时
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严禁载人、谨慎驾驶
毕竟
“平安”才是给家人最珍贵的礼物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滁州微生活
爱滁州,爱生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