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镇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通告

文摘   2024-10-03 16:37   云南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和顺镇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便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12月25日

二、缴费标准

1、普通居民:400元/人。

2、 特困、孤儿、重点优抚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员,个人不需缴费。

3、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绝育双女户父母、未满18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等五类人员,个人缴费220元。

4、低保、重残对象,个人缴费280元。

5、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已脱贫人口个人缴费355元。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1、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2、逾期参保缴费居民,错过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居民,政府不再补助670元,个人要足额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1070元。

3、新生儿参保缴费。202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2025年度内参保缴费的,待遇不受影响。

四、缴费方式

1、线上渠道。“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缴费。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扣费。

五、建立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参保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原则上每次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二是设置参保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本年度内毕业大学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因此,为不影响持续享受参保待遇,医保部门建议参保人每年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参保缴费,以免给你的医疗费用报销带来巨大损失!

特此通告




                和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日   




侨乡和顺
侨乡和顺 欢迎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