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广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改革,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助力南京市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现将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全程网办”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需办理购房贷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
采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设立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的设立合并线上申请的模式办理(简称“双预告合并线上申请”),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经依法委托,银行机构代理人同时作为开发企业、购房人的合法代理人,即三方委托银行代理人;由三方共同代理人,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共享服务系统(金融机构)网上一并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抵押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完成登簿后同步推送“双预告登记”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
从2024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预告登记“全程网办”。具体安排如下:
对于需办理购房贷款的预购商品房,原则上均采用“双预告合并线上申请”的办理模式办理相关预告登记业务,线下窗口不再受理符合该类网办条件的业务;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余的预告登记业务按照现行规定可到线下窗口办理,后续将持续完善系统功能,逐步拓展预告登记全程网办业务场景范围。
证明发放方式
不论通过线上平台还是线下窗口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业务的,案件办结后,原则上不再制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直接给购房人和联网银行推送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对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权利人确需纸质证明的可到房屋所在登记区域的线下大厅领证窗口或自助打证机免费打印,纸质证明只能打印一次。
仅领取电子证明的,后续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时只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验证即可,不需提供纸质证明。
证明查询方式
购房人可在“我的南京”APP、“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查询到相关的登记结果并获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电子证明,银行机构可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共享服务系统(金融机构)中查询到相关的登记结果并获取抵押预告登记电子证明。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南京规划资源
审稿:蔡慕雨
审核:叶达
发布:易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