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个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
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11月29日
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姚伏派出所
走进姚伏镇集市
开展以“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为主题的
“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与群众零距离话安全
提前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知识问答等方式,向摆摊商贩和赶集群众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讲解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树立安全文明驾驶的法治意识,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
通过集市宣传活动,让群众进一步树牢了交通安全理念,掌握了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知危险、会避险”的防护能力,从思想上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你知道“122”吗?
可能有些人还比较陌生
什么是“122”
接下来我们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全国交通安全日
“122”的来历?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公安部向其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何要定在12月2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为什么要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遵规守法 平安出行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来源 | 交警大队
编辑 | 祁 雪
责编 | 李 冉
核发 | 秦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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