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要求,现对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用海项目情况如下: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报告(详见附件)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我市海洋与渔业局递交书面材料发表意见。
附件:1、兴城丰升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放式底播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2、兴城共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放式底播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3、兴城市蓝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开放式底播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表(公示稿)
4、马艳莉开放式底播增养殖用海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