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立即进行整改,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对超保质期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或销毁措施,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餐’。”面对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葫芦岛兴城市刘台子乡前刘小学负责人说道。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学生的身体健康,牵动着无数家长的心。
今年以来,兴城市纪委监委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组建整治专班,整合监督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协同联动,通过建立“专班牵头+室组联动+部门配合”工作机制,成立6个包保小组和2个业务指导组,围绕资金管理、餐饮经营、食材采购、食堂管理等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兴城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83所中小学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明察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推动教育部门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检查清单》《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检查清单》,定期督促学校对账销号。市纪委监委针对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下发工作提示函2期,督促专班、职能部门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推进校园食堂及设备标准化、规范化改造,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同时,对教育部门制定的《中小学食谱参照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拧紧校园食品“安全阀”。
兴城市纪委监委强化与12345热线平台、信访局、审计局、财政局、巡察等部门对接,认真梳理排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民生诉求,切实摸清底数。截至目前,梳理出问题86个,已整改完成82个,处置问题线索12件,立案5件,复查复核原有案件10件。同时,采取“个案查处+监督检查+系统治理”模式,由点扩面,在全市纵深推进专项整治,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目前,已发现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领域问题线索16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