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汽修行业监管不到位”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已对整改情况完成了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429-5626029
邮寄地址:兴城市钓鱼台街道临河大街38号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三楼整改办
附件: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汽修行业监管不到位任务验收销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