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有关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的批示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燃气安全工作水平,10月11日下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甄晓汉主持召开江门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及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研讨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江门市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优化改进的措施和意见,并对开展下一阶段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判部署。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地、各企业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举一反三做好燃气领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全市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艰巨性。以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治理行动为总抓手,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压紧压实企业、部门、用户三方安全责任,坚决守住燃气安全红线、底线和责任防线,确保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懈、管理上不放松,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当前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存在的短板,找准问题根源,合力堵塞漏洞。完善燃气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持续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加大面向公众的宣教力度,提高燃气员工及用户安全意识。
三要紧盯重点环节,严格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持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检查,聚焦燃气管道、场站、用户端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照“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标准,强化餐饮用气环境检查,组织开展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规范安装“回头看”行动,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多方位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四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常态化组织入户安检专项抽查,对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定期组织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强化执法震慑,不断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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