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丨爆料丨广告→微信:TYJ515136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迁坟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4〕32号
为解决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海门湾大酒店后面)9.38亩历史国有土地清表遗留问题,进一步推动海门城乡和人居环境建设,现将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凡位于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海门湾大酒店后面)9.38亩国有土地用地范围内的坟墓(涉及海门镇西南门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迁坟规定期限
凡属于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9.38亩国有土地用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须于2024年9月10日至11月9日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迁坟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自行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作无主坟墓处置。
附件:征(用)红线图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迁坟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4〕31号
为解决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114.789亩历史国有土地清表遗留问题,进一步推动海门城乡和人居环境建设,现将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凡位于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114.789亩国有土地用地范围内的坟墓(涉及海门镇西南门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迁坟规定期限
凡属于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114.789亩国有土地用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须于2024年9月10日 至11月9日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迁坟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自行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作无主坟墓处置。
附件:征(用)地红线图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迁坟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4〕32号
为解决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海门湾大酒店后面)9.38亩历史国有土地清表遗留问题,进一步推动海门城乡和人居环境建设,现将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凡位于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海门湾大酒店后面)9.38亩国有土地用地范围内的坟墓(涉及海门镇西南门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迁坟规定期限
凡属于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9.38亩国有土地用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须于2024年9月10日至11月9日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迁坟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自行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作无主坟墓处置。
附件:征(用)红线图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迁坟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4〕31号
为解决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114.789亩历史国有土地清表遗留问题,进一步推动海门城乡和人居环境建设,现将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凡位于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114.789亩国有土地用地范围内的坟墓(涉及海门镇西南门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迁坟规定期限
凡属于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东山尾114.789亩国有土地用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须于2024年9月10日 至11月9日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迁坟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自行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作无主坟墓处置。
附件:征(用)地红线图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