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背景
一是落实松江新城科创发展导向,增加研发用地规模,二是落实新城人口导入导向、提升规划住宅地块开发指标,并优化规划道路线型,三是缓解生态商务区区域电力负荷压力,增加1处变电站,启动本次规划调整工作。
2、规划范围
SJC1-0010单元06、07、13、19街坊,由梅家浜路、茸树路、茸阳路、茸惠路、文翔路和城市开发边界围合而成,总面积约31.05公顷。
SJC1-0010单元41、43街坊,由茸平路、光星路、五昆路、茸梅路、茸龙路、通波塘围合而成,总面积约23.74公顷。
SJC1-0006单元C13街坊,由茸月路、茸凯路、茸吉路、茸华环路和银泽路围合而成,总面积约9.72公顷。
3、调整内容
(1)SJC1-0010单元06、07、13、19街坊
打造科创功能集聚区,范围内从居住功能为主调整为研发用地(C6)为主,研发用地按照容积率2.5,建筑高度50-60米控制(具体见图则);根据权籍信息划定1处保留工业用地(M1),地块编号06-04,用地面积54945平方米;规划1处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地块编号06-02,用地规模12652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高度50米;衔接蓝线专项规划,优化蓝线布局,保障规划范围内水面积不减少(具体见图则)。
调正前
(2)SJC1-0010单元41、43街坊
结合实施性优化规划光星支路线型,相应调整41、43街坊内与道路相邻地块的边界和用地面积(具体见图则);41街坊沿茸龙路划示沿路绿带(G1),地块编号41-16,用地面积951平方米;将原规划43-06地块(C2)北侧划出1处广场用地(S5),地块编号43-12,用地面积3596平方米;将41-15地块(Rr3)容积率从1.35提高至1.65,建筑高度从40米提高至48.5米。
调正前
41-15地块(住宅地块,用地面积56342㎡,容积率1.65)以40米限高为主,地块中部、北部局部设置48.5米。
将原规划C13-04地块(C2C8,用地面积55869平方米)拆分为两块:C13-05地块(C2C8)用地面积52869平方米,其他指标不变;C13-06地块(U1)用地面积3002平方米。
变电站建筑距茸德路退界不低于10米,沿茸德路设置一定规模的乔、灌木,减少变电站建筑对茸德路沿线的城市景观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