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结合扶绥县实际,扶绥县住建局起草了《2024年度扶绥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4年扶绥县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6户。
01
如何确定改造对象?需符合三个条件:
1.改造对象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
2.改造对象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3.改造对象的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02
如何确定改造标准?面积有最低限制:
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
03
如何确定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
参照自治区、市级制定基本户均补助标准,根据改造方式的不同,扶绥县实行差异化补助:其中新建农房类户均补助3.4028万元,修缮类改造户均补助1.2万元。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
04
如何确定改造范围?按照文件要求鉴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开展危房评定,将C、D级危房或无房户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的纳入改造范围。
05
如何建设改造危房?征求意见稿还提出:
新建农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充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占或少占耕地,顺应地形地貌,不得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
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完善农房使用功能,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设清洁厨房,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建设,户厕与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投入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此外,乡镇人民政府要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改造合同或协议,明确补助标准、建设要求、完成时限、抗震要求、拆旧时间等内容。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和乡镇共同组成验收组,及时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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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股,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 梁郁雪
联系电话: 0771-7534529
电子邮箱:fscz7534529@163.com
联系地址: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空港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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