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辖区江南新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3时46分左右,发现一辆车号码为贵B****5的小型汽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所得出的结果是55毫升/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13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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