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店里遭贼了。”10月11日,轮台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接到萨女士报警,称其店内的32部手机被盗,损失价值5万余元。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民警发现店内玻璃门、玻璃柜均被暴力破坏。随后,民警在走访附近店铺、调取监控视频时,年轻男子艾某的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日凌晨4时52分许,男子戴着口罩多次在萨女士的手机店附近徘徊,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12日18时许,民警循线追踪,在库尔勒市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内将艾某抓获。起初,艾某百般狡辩,声称自己因感情问题,去库尔勒只是为了见“女友”当面和解,并没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
最终,在确凿的证据和强大的攻势面前,艾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经查,艾某没有固定工作,一直靠父亲接济生活。偶然间,他通过网聊认识了“女友”,他曾口头许诺送“女友”名牌包却未兑现,导致“女友”生气提出不再联系。为挽回这段感情,艾某深夜进入某手机店盗窃32部手机,其中2部手机以8200元的价格卖给库尔勒市某二手手机店,剩余30部手机被其埋在轮台县某农场附近。正当他准备用8200元给“女友”买包时,被民警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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