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工作政策问答(八)

文摘   2024-11-07 21:14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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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未规范土地管理工作保障经费如何核定,具体用于什么支出?




保障经费,专款专用。各有关下属企业按本单位当年未规范管理土地换补签合同收缴到账的总租金额30%作为经费总控额度,专款专项用于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工作差旅、耗材及管理等经费支出。

十五、什么人员不属于拥有农用地租赁资格的范畴?



关于农用地租赁资格,参照《关于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补充处理意见的通知》(琼垦企发〔2017〕21),选聘到居工作的人员属于财政供养人员范围,不得租赁农场(公司)农业用地;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场(公司)及海胶基地分公司领导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租赁农场(公司)农业用地。农场(公司)中层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含海胶基地分公司中层以下管理岗位人员)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可按照内部职工居民租赁规定执行。
垦农是指垦区户籍且生活在海南农垦辖区范围内,需依靠租赁土地维持生活的职工群众。

来源:海南农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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