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工作政策问答(七)

文摘   2024-11-06 22:51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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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新换(补)签租赁合同期限遵循什么原则?若存在未规范土地合同租期与2017年规范土地合同租期冲突的问题如何解决?



一户一签,不得超期。新换(补)签租赁合同的期限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垦区农用地采取租赁方式,签订租赁土地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二是内部职工居民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居民参照职工退休年龄执行);三是换签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如确需调整年限的,由农场(公司)通过民主、公开管理程序研究确定。
关于存在未规范土地合同租期与2017年规范土地合同租期冲突的问题,采取先追缴、后换签的方式处置。原则上,一户家庭只签一份合同(属保障类用地部分除外)。

十三、超出保障类用地标准的面积如何处置?



充分保障,严控超限。关于保障用地标准,参照《关于以土地解决在职无岗无土地职工就业的指导意见》(琼垦局字〔2010〕66号),由土地权属单位确定每户保障用地面积后报海垦控股集团备案后实施,土地权属单位审核时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确保不能超过应保障用地面积,已超出规定标准的要及时整改,并追缴欠缴租金。

来源:海南农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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