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犁:创作忌卖弄,成功不易,佳作产于盛年

文摘   2025-01-04 09:08   河北  



幼时读《红楼梦》,读到贾政笞挞贾宝玉,贾母和贾政的一段对话,不知为什么,总是很受感动,眼睛湿润润的。


按说,贾政和贾母,都不是我喜爱的人物,为什么他们的对话,竟引起我的同情呢?后来才知道,这是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我虽在幼年,这种观念已经在头脑里生根了。


这是母子之间或父子之间的伦理。《红楼梦》里,薛宝钗劝说薛蟠的那一段,也很感动人,这是兄妹之间的伦理。


王熙凤和平儿睡下以后,念叨贾琏在路途上的事,写得也很动人,这是夫妻之间的伦理。读起来也是动人的。


当然,《红楼梦》中,除了正面的伦理描写,也写了伦理的反面。写得也是很生动的。伦理也随时代变化,我们就不一一说明了。


总之,小说既是写社会,写家庭,写人情,就离不开伦理的描写。而《红楼梦》写得最好,最感人。



前些年,我们的小说,很少写伦理,因为主要是强调阶级性,反对人性论。近年来,可以写人情、人性了,但在小说中也很少见伦理描写。


特别是少见父子、兄弟、朋友之间的伦理描写。关于男女的描写倒是不少,但多偏重性爱,也很难说是中国传统的夫妻间的伦理。(1981年10月8日)


叫人记得住的小说


大概是三十年代中期,我在《文学月报》第五、六期合刊上,读过一篇小说,题名《福地》,作者徐盈。这篇小说,以保定第二师范革命学潮为题材。


后不久,我又在《现代》杂志上,读了一篇小说,以国民党特务在上海秘密突击捕捉共产党员为题材,作者金丁。这篇小说的题目,后来忘记了,最近从《现代》编者施蛰存的回忆录中得知,为《两种人》。这两篇小说,看过已经快半个世纪了,其内容记得很清楚,而且这两位作者,并不是经常发表小说的。


我曾经和一个河南的青年同志谈起过,自己也有些奇怪:那一时期,我看的小说,可以说很不少,为什么大多数都已忘记,唯独记得这两篇呢?


前几个月,在一本文学丛刊上,读了俄国作家库普林的两篇小说。当时,我也对一个青年说:库普林的小说,叫人读过以后,能记得人物的每一个行动,每一个细小的情节;人物的住处、陈设,室内的空气阳光,花草的长势,人物的饮食、呼吸、喘息,一件件都历历在目,有条不紊。而我们也常常读到这样一种小说,写得像闹市一样,看过以后,混沌一团,什么清楚的印象也没有。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经过分析,我认为:前两篇小说,我所以长期记得,是因为它所写的,是那一个时代,为人所最关注的题材,也可以说是时代尖端的题材。也是我最关心的题材,因为它写到的第二师范和河北大学,和我所上的育德中学,只隔一条马路。金丁那一篇,则正是丁玲同志等人被捕以后,文学青年正处在迷惑焦虑之中。当然,这不能叫做题材决定论,还是因为两位作家的成功的创作。至于库普林的小说,能做到这样,那自然是现实主义的功力,为我们所应当借鉴的。(1981年10月8日下午)


小说成功不易


我常想,我们国家,历史文化这样悠久,书籍文物如此丰富,但是真正好的长篇小说,也就是那四部奇书;短篇小说也就是唐之传奇,宋之话本,清之聊斋。别的国家,其实也是这样。大作家总是寥若晨星,古典文学名著,并非接连出现的。


这可能与印刷条件有关,古代文字流传,先是全凭抄写,后虽能印刷,印数有限,耗费也大。所以文字能否流传,全凭质量,全凭人们愿看不愿看,选择是非常严格的。流传下来的,也是真正的好东西。


五四以来,崇尚白话小说,作者日众,出版也多。但六七十年间,检阅一下,真正成功的,一直为群众喜爱的小说,也是屈指可数的。


这当然也可能与出版条件有关。旧社会、出版社为私人经营,他要照顾血本和利润。每出一本书,他要考虑销路,选择有眼光的编者,注意校勘,保证质量。这样一来,从一方面说,是限制了书籍的出版数量,从另一方面说,也限制了书的滥出滥印。艺术生产,乃精神生产,不是工业生产,不能成批成套,一哄而起。刊物办的多,如果编者无见识而讲关系,发表的作品,滥竽充数者多,就不能提高创作的水平。出书多,如果不严加选择,不作科学评定,只以数量定成绩,定形势,不过多久,也会看出破绽来的。


当然,金沙多,将来淘出的金子就会多。但如沙和金比例悬殊太大,其结果还是不能定准的。(1981年10月17日晨雨)


小说是美育的一种


五四前后,蔡元培极力提倡美育,对小说的美育价值,评价甚高。梁启超写过一篇题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的文章,把小说与政治维新联系起来,把小说提到更重要的位置。对小说的社会作用,道德教育作用,说得也更明确。

那时,中国正处在力图改革向上之期,提倡民主和科学,对文学艺术,也提倡要为人生,为民主进步,为改良社会道德贡献力量。这一时期的小说总的趋势是很健康的。


小说属于美学范畴,则作者之用心立意,首先应考虑到这一点。中国古代作者,无论是处于太平盛世,或是乱离之年,他们的吟歌,大抵是为民族,为国家,为群众的幸福前景着想。用心如此,发为语言文字,无论是歌颂、悲愤、哀怨、悲伤,从内容到形式,都出自美和善的愿望。


相反,在“四人帮”祸国时期,他们的御用文士,所作文章虽貌似卫道,充满子曰诗云,但从中不会看到一点美好的东西,他们所作的小说,是坏人心术的,败坏道德的。


言为心声。心为大众,其语言虽拙亦美;心为私利,其语言虽巧亦恶。一人发声,千人所听,是不容易欺骗得了人的。


自创作繁荣以来,美的小说,固然很多。但不给人以美的感受的,也实在不少。形式上的离奇怪异,常常伴随淫乱、谋杀、斗殴、欺诈的内容。


有人说这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我想,有时也可以说是作者心理状态的反映。如果说这种作品是现实主义,或是批判现实主义,那真是风马牛不相及了。沿着真正的现实主义道路从事创作的作家,是不会产生这种作品的。(1981年10月17日)


真实的小说和唬人的小说


前天晚上,偶然的机会,读了陕西作家李志君的小说:《焦老旦和熊员外》。读得很高兴,看完以后心里说:“这是一篇真实的小说。”真实的小说,就是能够真实地传达出现实生活,或者说是现代生活的情趣的小说。


李志君的小说,写得生动活跃,语汇丰富,文字精练考究。焦老旦这个人物以及小小山村的气氛,可以说是写活了。


我有时想:我们的时代精神,时代前进的脚步声,不就是存在于这些平凡的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吗?他们的心声,不就是我们时代和社会的心声吗?我们还要到哪里去寻觅新的生活和新的人呢?


文学是反映生活的艺术,如果各个生活角落,各个平凡的、勤劳的、继承了民族固有美德的人,都得到了艺术上的反映,我们的小说创作,不是就可以称得起很丰富,我们的先进人物,英雄人物,不是也就随之坚强地树立起来了吗?


有的小说,不从认真地去反映现实着想,却立意很高,要“创造”出一个时代英雄。这种人物,能得政治风气之先,能解决当前社会、经济重大问题。这种英雄人物,不是从生活中提炼,而是从作家头脑中产生,像上帝创造了人一样神奇。


回忆几十年来,这样的小说,读过的确是不算少数了。这种小说,可以称作唬人的小说。


还有这样一种逻辑:谁在小说中创造了这种“时代英雄”,谁好像从此也就有了英雄气概。哪一位评论家,首先发现或首先吹捧了这篇作品,他本身也就好像沾染上了英雄的味道。


这实在是一种荒诞的误解。


作家凭头脑创造出来的人物,总是站不住脚或不能长期站住脚的,不久就倒下了。几十年例证也不少。评论家好像并不气馁,他又兴致勃勃地去寻觅新的“英雄”了。这种评论家,可以称作唬人的评论家。


李志君的小说,后一半就差一些。这一半成了焦老旦一个人在那里说理,作批判发言。有些概念化,因此艺术的力量,也就随之减弱了。(1981年11月7日上午)


小说忌卖弄


近几年来,在小说中,常常看到主人公在听一种什么西洋音乐,或在欣赏一幅什么西洋名画。这一细节,在过去几十年,是很少见到的,这是新事物。


但是,这支曲子和这幅名画出现在小说里,又好像和主题,和所写的人物、事件,并没有多少关联,甚至谈不上是所描写的生活场景的一种点缀。只是为了写上这个而写上的。它给人的唯一感觉是:作者听过这种音乐,欣赏过这种名画。


当然,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那部长篇小说里,以大量的篇幅写了音乐方面的事,也不是说,罗曼·罗兰研究过贝多芬,写过他的传记,才有资格写。但他的小说里所写到的音乐,确实与小说的主题、人物、情节,有着融合一体不可分割的联系。


《红楼梦》写到了诗、词、歌、赋、医卜、戏曲、绘画、建筑。作者并非有意卖弄这些方面的知识,而是通过主题思想,人物的塑造和生活环境描述,故事的进行和深化;运用了这些知识。我们可以说作者的学识渊博,但不会说他是在卖弄。《镜花缘》里有些故事写得很好,本来可以写得更成功,但因为在书中卖弄音韵之学,就使小说减色不少。


另有一部小说叫《野叟曝言》。作者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卖弄知识学问。天文、地理、政治、军事,都谈到了。希望皇帝看到他这部小说,把他请去当顾问,或作哪一方面的专家。结果,官儿没有做成,那么长的小说也没有人愿意看,只在小说史上存下个名目而已。因为,人家要学习知识,自有各种专著可供参阅,又何必去读你的小说?如果真的相信了你在小说中表现的知识,把你请去当什么部的部长,那不是要坏事情吗?


小说家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特别是有关生活的知识。即使是生活的知识,也不能卖弄。在近代小说史上,有这种现象:一个作家对农村或对工厂的生活,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在这方面受到了称赞。


作家从此认为是自己的专长,进一步在作品中堆放这方面的知识,反而使他的作品出现了干枯琐碎的毛病。生活和艺术关系密切,但并不是一回事。艺术要求把生活完美地融合于人物性格、人物行动之中,一切要出于自然。


生活不能卖弄,才情也不能卖弄。至于有的作品,于有意无意之间,在小说中炫耀作者的官职、地位、居室、陈设,那就更是下乘的了。(1981年11月21日晨)


佳作产于盛年


久居闹市,散步为难。时值春暮,偶有郊游之兴。至一桃园,与技术员交谈,得知该园桃树移植已五年,正处于结果期,再数年,才到盛果期。闻之若有所悟。


回到家中,默默一想:桃子吃了多年,从没有想到它是什么期生长的。管理桃园的人,是很盼望桃树的盛果期到来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盛果期,文艺创作也不例外。又进一步想:鲁迅写《阿Q正传》,可以说是在他小说方面的盛果期;茅盾写《子夜》,是在茅盾的盛果期。


一个作家,当他已经有了一定时期的准备,例如生活积累的准备,社会经验的准备,思想意识的准备,文艺修养的准备,大概他的年龄,也就到了壮年。在这个年龄,创作出不朽之作,当然可以称之为盛果期了。任何事物,当其盛年之时,都是令人羡慕的。生物尤其如此。草木之盛年,就不用说了。盛年男女,即一个人的全盛阶段,其在形体上,仪态上,思想上,感情上,可以说都达到了成熟,繁茂,热烈的极点。也最富于战斗、追求的信心和勇气。


人到壮年,青年时的主观幻想,已经与客观世界逐步融合,并形成自己的社会观和世界观。他们的艺术技巧,经过前一阶段的锻炼,也逐渐成熟,正好用来表现他们所迫切要表现的社会现实。


人的盛年期,是他在生活上、事业上的鼎盛之期,文艺工作,自不能例外。但绘画书法,何以越到老年则越成熟呢?


绘画书法偏重技法,故能老而不衰。小说则不然。小说的生命,在于作家用他的世界观,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反映。不幸的是,一个作家的世界观,到了晚年,常常变得消极甚至虚无。


旧日的小说家,到了晚年,常常对人生作出消极的判断。他们认为只有在青年朦胧之期,才有向往,才有追求,才有创造。人到晚年,就好像捅破了糊窗纸,洞彻了人生的奥秘。


法国一位女作家说:人之一生,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好,也不像你所想的那样坏。托尔斯泰晚年,对人生得出的结论是:奋斗一生,所需不过六尺之地。就像海明威那样富于幻想、战斗、冒险的作家,最后竟以毁灭自己,作为人生的结论。以这种思想作基础,写出的作品,其意义常常就不及盛年之作了。而青年期之作,则又富于幻想,常与现实相违。所以说,小说佳作多产自壮年。托尔斯泰的创作生活,持续得最久,但最受欢迎,最有社会意义的作品,也产自他的盛年之期。


这只是就一般而言,具体情况,也因人而异。有的人一生华而不实,虽届壮年,也在盛产,而终无佳作。


有的人,虽已具备产生佳作的条件,而以客观原因,失去了这一机缘。虽有这些情状,但我仍然认为:人的一生之中,青年时容易写出好的诗;壮年人的小说,其中多佳作;老年人宜于写些散文、杂文,这不只是量力而行,亦卫生延命之道也。(1982年5月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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